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1 | 350525113016JC10151W00000000 | 永春县达埔镇延寿村423、424号 | 潘建勇 | 宅基地使用权 | 197.50 | 房屋未确权 | 该宗地总面积:197.50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0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97.50平方米;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2 | 350525116004JC10036W00000000 | 永春县东平镇霞林村147号 | 林秀珍 | 宅基地使用权 | 118.90 | 房屋未确权 | 该宗地总面积:118.90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06.67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12.23平方米;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该不动产50%系继承取得。 |
| 3 | 350525113013JC10118F00010001 | 永春县达铺镇建国村507号 | 李廷舜 颜梅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87.54 | 553.20 |
该宗地总面积:87.54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7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17.5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53.20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第一层不予确权7.55平方米,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17.54平方米,夹层不予确权61.05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64.44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4 | 350525113013JC10125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469、470号 | 李金义 郑佃珠 叶锭林 黄小丽 | 宅基地使用权 | 140.40 | 763.19 |
按份共有情况:李金义 郑佃珠占50%,叶锭林 黄小丽占50%; 该宗地总面积:140.40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0.40平方米; 该宗地总建筑面积:763.19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70.46平方米,其中屋面层不予确权92.70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5 | 350525106017JC10084W00000000 | 永春县湖洋镇蓬莱村1119号 | 黄武举 刘碧花 | 宅基地使用权 | 82.47 | 房屋未确权 | 该宗地总面积:82.47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77.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5.47平方米;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6 | 350525113013JC10117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505、506号 | 林荣鑫 许梅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5.98 | 908.96 |
按份共有情况:林荣鑫占50%,许梅兰占50%;该宗地总面积:145.98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5.9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908.96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68.31平方米,其中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5.34平方米,夹层不予确权95.55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103.74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7 | 350525113013JC10131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479、480号 | 叶东壁 叶传基 马秋红 徐淑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2.65 | 869.86 |
按份共有情况:叶东壁 马秋红占50%,叶传基 徐淑英占50%;该宗地总面积:142.65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2.6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69.86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81.76平方米,其中夹层不予确权90.90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97.20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8 | 350525113013JC10121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499、500号 | 叶培枝 尤清花 潘桂阳 李金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6.62 | 797.61 |
按份共有情况:叶培枝 尤清花占50%,潘桂阳 李金凤占50%;该宗地总面积:146.62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6.6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97.61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88.31平方米,其中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3.21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96.46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9 | 350525113013JC10128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447、448号 | 叶荣辉 尤梅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2.02 | 666.36 | 该宗地总面积:142.02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2.02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0 | 350525113013JC10120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508、509号 | 郑珍珠 张增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4.42 | 886.38 |
该宗地总面积:144.42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4.4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86.38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86.90平方米,其中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4.42平方米,夹层不予确权79.20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102.60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1 | 350525113013JC10119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510号 | 李照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87.54 | 553.22 |
该宗地总面积:87.54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7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17.5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53.22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第一层不予确权7.55平方米,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13.42平方米,夹层不予确权77.55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64.44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2 | 350525113013JC10116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503、504号 | 郑金旺 王小燕 潘菀芸 吴红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5.98 | 893.34 |
按份共有情况:郑金旺 王小燕占50%,潘菀芸 吴红琴占50%;该宗地总面积:145.98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5.9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93.34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88.31平方米,其中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各不予确权3.71平方米,夹层不予确权86.45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103.74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3 | 350525113013JC10130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建国村481、482号 | 李生堤 李桂花 陈叔丽 洪德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2.65 | 868.73 |
按份共有情况:李生堤 陈叔丽占50%,李桂花 洪德春占50%;该宗地总面积:142.65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140.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2.6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68.73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680.63平方米,其中夹层不予确权90.90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97.20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4 | 350525108003JC10184W00000000 | 永春县坑仔口镇诗元村115-1号 | 林建辉 | 宅基地使用权 | 109.59 | 房屋未确权 | 该宗宅基地上房屋未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暂不予登记;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5 | 350525113004JC10121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金星村366号 | 蒋天榕 颜银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87.75 | 358.75 |
该宗地总面积:87.75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73.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14.7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39.66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358.75平方米,其中第二层不予确权2.75平方米,第三层不予确权11.83平方米,第四层不予确权8.83平方米,第五层不予确权11.75平方米,第六层不予确权84.75平方米,屋面层不予确权61.00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 16 | 350525113004JC10123F00010001 | 永春县达埔镇金星村121-1号 | 蒋秀婷 卓志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91.65 | 505.75 |
该宗地总面积:91.65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73.00平方米,不予确权面积:18.6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05.75平方米,其中确权面积:362.94平方米,其中第二层不予确权6.95平方米,第三层不予确权15.84平方米,第四层不予确权18.65平方米,第五层不予确权12.78平方米,第六层不予确权88.59平方米。该不动产由权利人建造。 |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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