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永春福信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办理永春福信财富中心6号楼、7号楼方案调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6号楼建筑层数调整为十层,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十层为住宅,减少商业建筑面积2390.5㎡,新增住宅建筑面积3130.39㎡;
2、7号楼减少商业面积739.89㎡;
3、地下室面积减少115.92㎡;
4、总平面方案图(详见附图)。
本公示期限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人: 小王
联系电话: 23883922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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