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23年1月19日批准永春县实验小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春县实验小学;
2.建设内容:用地面积4.1239公顷,建筑面积32627.2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271.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0.84263公顷,地下建筑面积6886.01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