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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蓬壶镇骨灰堂 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12-15 16:38 阅读人数:1

  永征预公告〔2023〕44号

  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7344公顷。

  2.拟征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拟征收土地涉及蓬壶镇美林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于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9日由蓬壶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由蓬壶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勘测定界图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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