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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代表、城市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参加县直群团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执委会等履职活动,往返交通费如何报销?

  答:农民代表、城市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参加县直群团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执委会等履职活动,往返交通费可由县直群团组织承担。如果代表所在地群团组织统一组织参加的,由组织单位承担。

  其他代表参加县直群团组织上述履职活动,往返交通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或组织单位承担。单位无法报销往返交通费的,由县直群团组织承担。

  以上代表参加中央、省、市群团组织上述履职活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无法报销往返交通费的,由县直群团组织承担。

  上述代表不能在县直群团组织领取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县直群团组织是指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社科联、计生协、文联、侨联、台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金门同胞联谊会、工商联、关工委、老促会、老体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