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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