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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购买的不动产,应当如何办理登记?
  为避免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建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应由夫妻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共同申请办理登记。以购买新建商品房为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权证时房产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若以夫妻一方的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经不动产登记机构询问,买受人确认为单独所有的,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