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知识库 > 自然资源局
如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夫妻双方持以下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或者通过福建省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买卖合同(原件);

  4.完税证明(原件);

  5.宗地图(原件);

  6.房产分户图(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