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途经上述路段的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依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标志的提示谨慎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确保安全行驶,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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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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