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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来源: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4-04-22 16:53 阅读人数:1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计划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

6

现场

 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12月

2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

20%

6

现场

检查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12月

3

文物保护单位指导监督

文物保护单位

5%

2

现场

检查

  是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设置标志说明;是否建立记录档案;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存在违反《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12月

4

旅游行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旅游行业企业

10%

1

现场

检查

  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对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8月

5

体育经营单位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体育项目经营场所

5%

1

现场

检查

  对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和体育活动要求的;对体育器材、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体育项目经营者没有采取确保经营活动安全的有关措施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共游泳场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5-12月

6

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检查

出版物发行单位

5%

3

现场检查、网络巡查

  是否发行违禁出版物;是否提供近2年的出版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是否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2-10月

7

印刷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印刷企业

2%

1

现场

检查

  对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设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印刷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

6-9月

8

安装、使用、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监督检查

取得《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活动机构

20%

1

现场

检查

  是否存在违规接收、传输境内/外卫星电视,违规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按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区等事项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活动;是否含有禁止内容的卫星节目提供安装服务等。

2-12月

9

电影放映单位的监督管理

电影放映单位

20%

1

现场

检查

  是否存在违反《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2-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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