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16时,永春生态环境局在接到“泉南高速B道84公里汤城互通处(三明往泉州方向,永春路段)发生一起货车追尾危化品运输车(运载DMF)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市生态环境局及永春县政府汇报。根据化学品的特性,及时告知消防部门现场不要用水冲刷,可采用木屑对其吸附处理,并通知指导蓬壶镇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监测和监察人员奔赴现场,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沿雨水沟及下游溪流共设6道围堰,利用吸油毡、活性炭对水面的油污等进行吸附,并对周边空气和水质开展监测。因前期和现场处置及时,污染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下游水体和周边环境空气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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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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