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含乡镇)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33.3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13.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赴外招商引资、参加“世永联”“同乡会”等换届大会及就职庆典、交流培训等外事活动有所增加,且2016年基数较底等因素影响;公务接待费50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24.0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71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40.91%,下降较多是因为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公”经费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部门源头控制作用,年初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从严控制支出;二是要求预算单位定期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督促单位严控支出;三是要求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其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单位严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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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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