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2021-11-18 16:44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1〕23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527号)通知,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度汛及水利救灾工作,现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各受益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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