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拨2023年市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09-07 08:55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436号),经研究,现转拨2023年河道专管员市级专项资金 33万元(详见附表)。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要统筹用于支付河道专管员的劳务报酬、绩效奖励,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设施设备购置、会议、宣传、培训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时完成河长制绩效目标任务。

  附  件:2023年永春县河道专管员市级专项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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