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8日至7月2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意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狠抓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双贵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把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良明同志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和局党组书记潘双贵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措施,改出实效
在县委巡察一组、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的具体指导下,局党组认真按照“举一反三,发现、整改,再发现、再整改”的要求,详细制定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27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逐条“对账销号”,切实把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11月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同时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照清单分类分层次对待。对能够立即纠正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管长管远的机制,保证整改成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大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履职带动。局党组书记潘双贵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并坚持把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二是注重学深学实。严格执行《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闽委发〔2018〕9号),对上级下发的学习通知、工作方案等文件及时传达贯彻。局党组于11月13日研究制定实施了《县发改局党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研讨具体安排表》,于11月30日晚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已完成5次专题学习研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和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三卷)等经典著作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大学习”走深走实。先后于11月4日、11日、30日和12月2日、14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及以局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各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交流。
(2)针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书记潘双贵同志亲自抓政治理论学习,主持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发挥好“头雁效应”,重部署重落实,带头组织并领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作出强调部署、组织研讨交流。12月2日,邀请县委讲师团成员为全体党员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同时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上率下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细化制定局党组第四季度理论学习研讨方案,认真抓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讨工作,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
2.关于统筹协调发展不够有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开拓创新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组织开展我县第三产业增产增效行动。印发实施《永春县第三产业增产增效行动方案》(永服办〔2020〕1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9个第三产业增产增效行动重点扶持企业服务小分队,加强政策统筹、资源调度、帮扶服务。二是制定永春县第三产业增产增效行动重点扶持企业及协调服务责任单位清单,共涉及10个行业77家企业,其中永春聚富果品、生态旅游、北溪旅游、全域旅游等4家服务业企业纳入省一二三产“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第一批服务业企业名单,截至10月,完成营业收入1.4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83%。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及时兑现2019年度内永春县规模以上服务业新增入库企业4家奖励8万元,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2)针对谋划储备项目的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征集梳理“十四五”规划项目615个,总投资1737.7亿元;新型城镇化项目156个,总投资224.34亿元;2020年1-11月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04个,比增33.3%,总投资337.32亿元,比增51.01%;申报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44个,增加17个,比增63%,总投资2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4.07亿元,比增19.08%(其中,申报省重点在建项目5个,同比增加1个,总投资48.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亿元,同比增幅22.5%)。谋划储备符合上级发改部门资金投向的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88个,总投资35.37亿元;2021年省级预算内资金项目60个,总投资17.07亿元。
(3)针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每月至少2次到全县重点项目现场督查进度,每月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征迁攻坚及“五个一批”新增情况进行通报;每月梳理省、市、县滞后重点项目报送县主要领导,并抄送挂钩项目的县四套班子领导;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滞后项目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说明滞后原因、存在问题、应对工作措施。二是制定出台《永春县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查活动方案》,成立4个督查小组,每季度由县领导带队,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人社局、发改局、项目推进办等部门开展项目建设进度督查。三是针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组件材料)时间周期性较长的问题,主动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协调,梳理问题、会商解决措施;针对因受新土地法影响开工的项目,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前各项准备工作及工程规划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具备开工条件。结合每月项目督查活动,及时协调了欣丝龙服饰用地问题、中兴建材及恒钛铸锻等项目安全和用地问题、国网永春县供电公司关于吾峰35千伏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问题、翔达建材工业项目林业手续办理问题、中顺科技高压供电问题、天马山生态农业园饮水工程泵房配电及变压器安装问题等,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福建梅洋绿色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项目,因项目业主资金问题,已撤销投资,出让地块已收回。
(4)针对营商环境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研究制定《2020年永春县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永春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永春县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永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文件政策落地,完善营商环境顶层设计,10月13日,组织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召开研讨推进会,要求对照《工作要点》中“2020年永春县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主要任务一览表”,逐条抓好落实,并就存在问题进行研讨,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做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二是加快金融服务政策的落地,深入推进“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功授信525万元。11月12日,召开“信易贷”工作推进会,联合金融机构及各乡镇,更加积极主动助推“信易+”模式推广,截至12月10日,平台共计新增注册企业数118家,新增融资需求1亿元,扩大“信易贷”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三是推广典型做法,鼓励研究挖掘改革创新举措,近期,征集“永春香:‘一园一策一规划’打造山区特色百亿产业”等3个改革经验向上级报送,争取获得全国、全省、全市推广。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永春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局党组定期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纳入民主生活会、纳入述责述廉、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强化自查整改。督促涉及的3名人员进行整改,并于10月16日整改到位。今后将对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检查,确保具体体现抓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潘双贵同志先后两次主持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强调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剖析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三是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项目攻坚专栏,做好我县“十三五”成就、“十四五”规划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宣传,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岗位负责人沟通联系机制,月度动态化监测用电、税票、项目建设等情况,运用项目推进办每月查看项目建设项目、党员活动日、专项督查等载体,及时了解经济运行情况。1-9月全县GDP增长1.8%,比上半年提升1.8个百分点,运行态势与国家、省、市基本一致。二是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梳理建立“十四五”规划预算内资金政策支持方向数据库,目前已策划生成“十四五”重点项目615个、总投资1737.7亿元。三是深化项目业主对政策的把握和项目策划生成的精准度。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预算内资金3766.3万元、增长151.1%。2020年已争取上级发改资金9612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84亿元。
(2)针对文字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部署,做好自纠。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干部职工会、支委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8次,针对避免出现文字材料照搬照抄现象进行严肃、反复重申强调部署,避免文字材料照搬照抄情况再度发生。二是从严把关,保证质量。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要求,局党组重要文件由局党组书记潘双贵亲自把关,切实提高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党员干部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和党员年度承诺书等文字资料,实行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对照搬照抄、敷衍了事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立即退回并要求重写,确保文稿质量。三是严肃整改,确保实效。由局党组书记潘双贵亲自对涉及的9名人员分别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其对材料进行重写整改后再次提交备案,并安排专人对重新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文字材料照搬照抄的现象。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永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报销凭证的把关和审核,加强督查检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2)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强调干部职工要节约使用各类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切实增强节约意识。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委办发〔2018〕16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事宜。要求相关人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接待报销的审核把关,杜绝一函接待多餐、陪餐人数超标准的现象再次出现。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未附领用清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茶叶领用清单进行再梳理,附上2016年8月-2017年12月购买茶叶193斤的领用清单。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工作,办公用品严格按照采购、入库、入账、领用、保管的相关制度进行办理,做好领用清单的归档工作。要求责任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对未附领用清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不予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2)针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指出的报销手续不全的票据补齐会议通知、附上相关说明。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加强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确保报销手续规范齐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3)针对未写明慰问对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10月16日核实慰问对象,并补附上慰问人员名单。今后在慰问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慰问人员名单,在财务报销时附慰问对象清单,确保既开展好慰问又不违反规定。
(4)针对为临时聘用人员缴交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为临时聘用人员缴交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部分进行清退,累计挽回经济损失9652.8元。从2020年10月份起,为临时聘用人员缴交的养老保险金严格按照单位缴交16%、个人缴交8%比例进行缴纳。今后将严格按照《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时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
(5)针对原物价局存在差旅费报支不规范、未按规定定点加油、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未附清单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经梳理,原物价局需清退金额为1351元,相关人员已于2020年11月16日清退完毕。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永春县国库集中支付资料汇编》的规定办理差旅费报销,保证报销手续规范齐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发改局实际整理制定了《中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支委会议事机制。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局党支部重要工作都由支委会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落实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重视抓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审核把关工作,认真抓好局党支部各项工作。
(3)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多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重申强调要认真抓好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对党建学习材料、党员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已督促此次巡察整改涉及的个人重新撰写提交心得体会等材料。三是确保研讨质量。局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巡察整改期间已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专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确保学习研讨质量。局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专题也认真进行了研讨交流。
(4)针对党建工作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党建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党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办公场所布局安排,购置一组5个档案柜专门用于放置党建相关材料,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高温、防潮、防光、防有害生物(虫、鼠、霉)、防有害气体等工作。二是配备专门负责党建档案管理的支委1名,专职负责党建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党建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对所保管的党建档案如实登记造册,以便于查询管理。
2.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作廉政文化墙,营造良好廉政氛围;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晋江五店市家风家训馆等地参观体验,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局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之间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提醒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把控好廉政风险。2017年以来被党纪处理的2名党员干部,均已在11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剖析和深刻检讨。
(2)针对述责述廉撰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两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部分内容雷同、存在问题一样”的2名党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二人认真对原稿进行修改。二人均已于10月16日完成修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进一步加强材料的把关审核,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警惕“纸上形式主义”,坚持把正学风、改文风与转作风有机结合起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3)针对风险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和此次巡察整改涉及的党员干部根据自身职责分工,重新填写股室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5份,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实施精准防控,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工作分工有调整的党员领导干部重新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
(4)针对婚丧审批简单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强调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婚丧事宜报告,需填写的内容一字不落、需报备的事项一样不少。要求办公室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党员干部填报的婚丧事宜报告表的审核工作。
3. 关于落实巡视巡察、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潘双贵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制定巡视巡察、上级检查反馈的个性和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将责任分解到人、到岗,明确整改时限,定期汇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及时跟进、督促责任人员反馈整改落实进度;同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二是严肃对照整改。对涉及的4名党员分别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发展改革的各项工作当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提高党性修养。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提醒谈话14人。
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中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边整改、边落实、边提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整改工作跟进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加快完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不断提升发展和改革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完善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动永春高质量发展超越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897018;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23877398@163.com。
中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