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我省在此前设立五期纾困贷款共500亿元的基础上,于3月24日新增设立第六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将从100亿元贷款额度中调剂50亿元,用于支持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内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泉州市获35亿元的专项额度支持。对泉州地区已享受过前五期纾困贷款的企业,符合本期纾困条件的,可再给予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支持。贴息标准仍按贷款金额的1%按月预拨,一年期以内的贷款,省级财政按实际期限贴息;一年期以上贷款,省级财政按1年贴息。
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市、县内各家银行咨询办理,或者通过福建省“金服云”平台自助办理。县域各金融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引导和协助我县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争取专项贷款支持,纾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优惠利率贷款为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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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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