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永春工信商务局电力执法中队于近日对国省干线G356公路工程路基石方爆破作业,组织了行政许可的现场勘验和审批工作。
该工程项目的石鼓卿园至达埔东园段建设开挖区域遇到岩石,需要进行石方爆破施工,爆破作业点距35KV五埔线23#-26#线路300米以内,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需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月25日,永春工信商务局电力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前往该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对施工单位安臻建设工程公司提交的《电力专项爆破设计方案》及《警戒方案》进行了审核,同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工作要求。报经工信商务局业务股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做出爆破作业行政许可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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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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