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中共永春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0-14 08:57 阅读人数: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115日至128,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5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县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问题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具体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的韧劲、敢于碰硬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510日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5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自始至终,我局以明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组织领导,要求领导班子、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把巡察反馈作为“诊断报告”,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三大类11个方面35个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该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职能股室,要求各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职能股室全面承担整改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彻底整改,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领导带头,逐项压实任务。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落实跟进措施,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局领导班子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持续全面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学思践悟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以“三个聚焦”为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并对当前民政工作、民生保障提出具体部署。二是以县儿童福利院为平台,添置电脑、教学一体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并对环境进行适合儿童关爱服务的暖化布置,打造成具有办公、教学、活动功能的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三是采用政府购买形式,常态化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今年引进永春县暖馨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开展“福蕾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机制。61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国际儿童节宣传系列活动;暑期开展“知茶识礼物,感受传统茶文化”、“趣味刮画,炫彩夏天”等活动。 

  2)针对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掌握度,519日、531日、624日分别组织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社会救助工作暨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暨低保边缘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点题整治”业务培训,并通过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村(社区)书记培训班,分三期为236名村(社区)书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以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为契机,函商残联、医保、教育等多部门推送我局疑似潜在困难群众信息,充分发挥镇村工作人员主动开展广泛排查,及时落实社会兜底保障政策。三是制定《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及动态管理的通知》,从“日常档案管理,年度复核、定期核查管理,延保渐退管理”等三方面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四是制定《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巩固提升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开展“双点题整治”工作,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广度与深度,用好用活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切实让困难群众享受惠民政策。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9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22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调整民政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八纳入三报告”制度。二是成立民政局意识形态网络宣传队伍,负责协调宣传思想文化日常工作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三是强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民政政策宣传,印发6000份“漏保”“漏救”政策宣传手册,进村入户发放,提高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永春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永春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推进移风易俗、永春县困难群众疫情期间临时救助等政策宣传解读,并公布县乡(镇)社会救助热线,通畅咨询热线。四是6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意识形态警示教育片《总开关》,借用生动形象的动漫人物和活泼易懂的语言风格,以案为鉴,引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鉴别力,时刻拧紧思想的“总开关”,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五是党组书记对社会福利股分管领导和2名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要深刻反思、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舆情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养老服务建设与群众需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养老资源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县老年公寓为龙头,整体打包16家乡镇敬老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安溪县明爱养老院承接运营;岵山敬老院由泉州伊护航家承接运营;湖洋镇敬老院由当地社会爱心人士承接运营;锦斗镇正在对接康养项目。二是以县老年公寓为载体,内设老年大学、老年人医院、老年人俱乐部、长者食堂等设施,提高养老服务经营理念,优化养老服务质量,目前已经完成规划设计。同时,对县老年公寓进行适老化、护理型改造,有效提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三是选派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护理员业务技能培训,调整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第三方运营先后增加专业护士、专业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10名。四是通过“永春民政”微信公众号、“永春县伍心养老院”视频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养老机构养老知晓率、入住率。 

  2)针对养老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项目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前期摸底、中期跟踪、末期验收”三个项目管理措施,明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两方面资金监管工作措施,确保项目进度推进有序,资金安全有效。二是624日,召开养老项目年度工作推进会,重点推进进度滞后的养老项目。目前,岵山镇区域性养老服务项目基建部分整体已完工,采购部分于728日开标,因符合开标资质供应商不足三家,28日下午发布流标公告,并于819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达埔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项目建设。三是75日局党组书记对养老项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抓紧督促相关乡镇项目开工建设。 

  3)针对购买服务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印制《永春县民政信息比对操作指南》,改进工作方法,落实项目月动态管理,提高服务对象精准度,624日开展信息比对技能培训,有效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比对技能。二是责成禾康公司逐月提供服务对象名单,通过与死亡人口信息以及低保、特困等人员信息比对,及时核减因死亡、对象身份不符人员,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并追缴相关项目资金,提高服务对象精准度。三是全面开展信息服务对象大排查,征得同意后及时清理不再使用手机用户,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通过第三方监理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五是75日对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服务监管到位,确保监管机制落地落实。 

  3.关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指导基层治理力度偏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挂包基层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基层治理力度。二是争取到市级社区服务站补助资金项目2个共16万元,支持桂洋镇壶永村及东平镇鸿安村“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以及市级“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3个共30万元,不断提高“一站式”便民窗口覆盖率。巡察以来,增加了12个“一站式”便民窗口建设。三是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2022年度考评乡镇指标,全力推进“一站式”便民窗口建设,力争三年内覆盖率达70% 

  2)针对社会组织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新成立、变更的社会组织要求“党建入章”,做好事前告知,给予一次性告知单,将所需材料及要求一并告知办事人员,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截止目前,已有147家新成立、变更的社会组织将党建写入章程。二是制定《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常态化。三是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举办社会组织主管部门业务培训会,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四是召开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暨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培训会,对社会组织财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发展。 

  3)针对文明殡葬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西山园殡仪馆部分悼念厅做了提升改造,倡导集中守灵,为丧属提供良好的治丧环境,满足丧属个性化需求。二是联合财政局、文明办出台关于《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对到殡仪馆集中办丧、自觉遵守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相关规定的治丧群众,发放1000元奖励金,让广大人民群从文明新风中得到物质、精神双实惠。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已集中治丧39例,发放奖励金22例,共2.2万元。三是印发《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加强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印发《关于建立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建立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县违建坟墓摸排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安葬(放)设施15处,县级2处(永春县西山园殡仪馆骨灰堂、永春县天景陵园),镇级骨灰堂13处。全县共摸排发现硬化大墓163处,未发现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和活人墓,已全部完成硬化大墓整改,其中迁移火化31处、植树遮掩132处,达到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永春县民政局公文处理办法》,严把公文拟稿、核稿、签发等关口,做到公文格式、文号、字体、引用规范,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针对便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5日组织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程序程序、步骤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与县档案局、各乡镇沟通联系,完善录入乡镇婚姻历史数据档案,并生成电子档案,现在当事人要补领证件直接在系统中查询打印,无需再去档案局查档,切实做到便民服务。巡察整改以来,现场直接补领婚姻登记182件,其中涉外1件。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津补贴制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通知各乡镇对通讯补贴的发放情况及去向作出说明,经排查核实2017年至2020年发放给乡镇信息员补贴85310元,经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代领取后,均已发放给各村负责殡报送葬信息的人员。二是停发2021年度各乡镇民政信息员通讯补贴。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严禁发放无依据的各项津贴补贴。 

  2)针对公款违规支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原中福在线已于20201231日解散,结余款项已上缴国库。同时,以此问题为导向,对下属单位财务规范性开展不定时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3)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19日组织殡仪馆干部学习《泉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解答》等有关规定,提高馆内职工,尤其是车队职工的职业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修改完善《西山园殡仪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购置,管理、使用维修审批等有关事项。二是督促殡仪馆分管副经理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馆内车辆和加油卡的监管。同时,将20173月以来的加油明细对账单打印出来并整理成册,并纳入财务档案。三是制定《西山园殡仪馆车辆维修台账登记制度》,确保维修费用与登记内容相对应,实行一车一档案,档案内包含保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费用明细及结算凭证等,对车辆虚假维修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3.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7日组织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工程预决算及招投标程序要求。二是要求经办、会计、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支出审核,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工程施工预决算、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制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616日对时任老年公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2)针对未按规定进行采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19日组织殡仪馆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落实采购三家询价制度,认真审定采购合同,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和采购手续。二是针对购买保洁外包服务及孝管家系统已按相关采购流程做好三家询价,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留痕,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三是要求殡仪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金银纸灰回收项目列入单位收支事项,513日对未公示金银纸灰回收费用的情况说明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于525日签订保洁服务补充协议,取消抵扣结算方式做到“收支两条线”。四是在民政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对殡仪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殡仪馆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殡仪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 

  3)针对采购过程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67日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采购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采购流程,细致做好内业材料整理归档,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收费不规范、现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2017-2021年超标准、超范围收床位费11.4486万元上缴国库。二是530日安康医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计入不计出”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三是严格老年公寓现金规范管理,食堂每月的伙食费用由财务按实际金额转账,杜绝坐支现象。四是616日对下属安康医院负责人和时任老年公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身作则,严格财经纪律,确保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 

  2)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立即组织殡仪馆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等财务法规,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二是512日开具殡仪馆小卖部场地租赁收入增值税电子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收,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监管把控。三是519日在安康医院开展工会培训会议,认真解读《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及福利发放,4月起实行按月收缴会费上缴。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5日进行固定资产补登记纳入,并计提折旧,同时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二是5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对固定资产的认识,规范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及处置,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有效运行。三是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已送财政审核通过,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责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2022年党建工作,同时制定《2022年永春县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和《永春县民政局2022年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三是根据《永春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文件精神,西山园殡仪馆重组归入“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 

  2)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725日组织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业务培训,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确保今后换届程序规范有序。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安康医院党务工作的指导,610日安康医院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业务专项培训,新发展党员一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同政法系统党委会的联系,及时填报《发展党员统计表》,全面掌握局机关党支部和安康医院党支部发展党员的进度情况。 

  4)针对党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党务公开组织架构图内容,充实完善党务公开栏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张贴《永春县民政局2022年第一、二季度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预备党员公示表》等内容。二是5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并指定专人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等党务公开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不断增强党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二是61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开展了谈心谈话,深入剖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不回避、不遮掩;相互批评不碍于情面,指出问题动真碰硬,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充分发挥了实效。三是指导安康医院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按规范严格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12日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建基础业务线上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确保今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3)针对“三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大会,严格落实党员“三诺”工作,要求党员承诺内容需与当年度的党员教育活动内容、工作实际相结合,并将党员“三诺”公示上墙,强化群众监督,杜绝网络抄袭现象,杜绝承诺内容与往年相同、雷同。二是修改完善《永春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普通党员年度承诺支部审核,支部书记年度承诺按规定报党委审核。 

  4)针对党员活动日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永春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结合养老服务、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保护等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支部党员活动日计划,特色鲜明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台账管理,巡察整改以来,每月党员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提高了活动的实效性。三是对安康医院党支部加强党建业务指导,强化党员活动针对性,结合疫情防控、精神病患者救治等院务工作,丰富党员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吸引力。四是710日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党建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意识淡薄的问题 

  1)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28日组织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程序和基本要求,提升干部选拔任用业务水平。二是完善《中共永春县民政局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酝酿、讨论、谈话、征求意见、任前廉政谈话”等程序,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合理。 

  2)针对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7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严格落实《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按规定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绿化养护、餐饮服务、会议保障、信息网络服务、公共建筑设施和设备维护等面向市场外包服务,其他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经党组会研究,2名编外临时人员已按规定面向市场外包购买服务。 

  4.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述责述廉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628日党组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提高党组成员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认识,严格规范述责述廉相关程序,确保今后班子成员按照年度实际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局党组书记针对性开展点评,并将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党组会上报告,提升述责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75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管党风廉政建设和管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制定《中共永春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狠抓落实。三是修改完善《永春县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民政局关于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召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22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形成责任清单、报告清单、权责清单、制度清单、风险清单等5个工作清单,排查29个岗位60个风险点、8个股室(下属单位)25个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梳理查找精准到位,深刻全面。 

  4)针对信访件首办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和知识测试,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能力。二是完善《永春县民政局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度》,及时解决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基层治理、殡葬服务等相关信访举报问题。三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建立民政相关政策台账并进行信访形势分析。 

  5)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10日组织局各分管领导、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事前告知、集体决策、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二是建立《永春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8次,均有提前填写《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告知单》,常态化上报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并及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共移交信访反映3件,已办结3件。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养老项目建设滞后的事项。 

  存在问题:2021年省市“为民办实事”养老服务贴心工程整体进度缓慢,其中一都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至巡察期间仍未开工。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都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新建项目,由于前期办理项目用地选址、土地划拨等手续过程中花费大量时间,且疫情防控期间该项目进度停滞。于712日完成招投标,目前准备施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对还未完成主体建设的一都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督促力度,发函要求一都镇政府抓紧该项目开工建设;严格实行项目进度“每月一报”制度,专人负责收集项目进度台账,及时跟踪项目动态。 

  整改时限:202212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有一些整改问题需要继续推进,持续整改。下一步,局党组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各项工作,确保“见底清零”,防止回潮反弹,切实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成效持续显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为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持续推进后续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三组要求,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开展整改“回头看”,坚持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强化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落、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对集中整改期间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机制,将予以废止;对在长效整改中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抓紧调整完善,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持续提升巡察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折不扣完成好、落实好坚持高质量发展赶超各项任务,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民政局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936;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32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mzj@163.com 

    

    

中共永春县民政局党组 

202210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