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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财政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来源:永春县财政局 2022-12-26 09:20 阅读人数:1

  三年来,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永春县财政局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17]159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永春老醋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文[2018]174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补充通知》(永政文[2020]11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2022〕19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在正式投产后按设备总价(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的3%给予奖励(醋企5%),疫情期间按设备总价(以税票或海关报关单为准)的11%给予奖励。

  2022年县财政及时兑现福建华膜环保有限公司、福建良瓷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新购设备奖励资金共1706.8万元。2020年-2022年,永春财政累计兑现企业新购设备奖励资金5245万元,惠及69家(次)企业,有效促进永春县香、陶瓷、老醋、纺织、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有力支持永春县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复工复产达产满产,恢复正常经济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