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永春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人大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人行、电力、移动等30多个单位和部门,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在中闽百汇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王卫阳参加活动并为“守重”企业、诚信单位代表表彰授牌。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侵权突出问题,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努力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此次活动,共分发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受咨询2000多人次,增强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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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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