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县财政局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暨“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结合省、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我局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来永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做好就业宣传引导。加强和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宣传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单位公众号、财政大楼LED显示屏播报等宣传方式,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社会氛围。
二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为吸引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截至目前,累计对263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资金86.5万元。
三是提高企业招聘实效。对于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截至目前,累计对15家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劳务补助资金7.5万元。
四是提供暖心就业服务。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社保补助,截至目前,累计对15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涌泉行动”补助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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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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