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强化预算一体化系统功能,我局及时更新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模块,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模块建设,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的自动采集、汇总并实时推送,不断增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认真审核主体名单,压实购买主体责任。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为行政机关、人大机关、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对单位性质分类和咨询县委编办,比对、筛选、审核、确认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名单近80家,避免错报漏报。
二、积极指导信息录入,做好信息传导保障。及时通知购买服务主体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录入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督促相关单位做好2023年以来系统提取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信息补录工作。
三、加强实时监督管理,把好购买服务风险。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汇总功能,实时生成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报表,持续跟踪本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 加大对购买主体单位的政策宣传, 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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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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