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永春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25 15:32 阅读人数: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8月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县妇联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根本上整改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把巡察整改融入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妇联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布置会,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分工,成立由妇联主席担任组长、副主席担任副组长,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方面22个问题,经过细化,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46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月汇报制度,确保领导班子真正掌握整改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确保镇村联动,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到13个镇村开展走访调研,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基层,做到整改一处问题、带动一片提升。县妇联获评市级文明单位,永春群团邻里中心获评福建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永春县新时代女性轻创业基地获得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建经费支持,在永春县“勇争先 党旗红”主题交流比赛获得三等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联系。2024年1月23日,邀请兼职副主席参加县妇联“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同研究讨论妇联相关工作。因人事调整,县妇联现仅有1名分管副主席,在配强配齐妇联领导班子后,将积极谋划,落实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钩乡镇制度。积极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要求,2024年1月24日,与仙夹镇夹际村、东里村签订《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协议书》,共建时间3年,开展六大方面的共建行动,加强文明实践共建联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加强指导。制定《永春县妇联“四下基层 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2023年11—12月在桃城镇、东关镇开展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班2场,重点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今后,县妇联将持续开展学习培训,搭建交流互鉴平台,全面提升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2)针对推进基层妇联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实施“妇联组织提质扩面行动”。持续深化“强基增效”工程,在巩固纵向妇联组织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在横向上拓展新兴领域组织网络,2023年11—12月,深入桃城、下洋、苏坑、湖洋、仙夹进行走访,2024年1月,在桃城鹏翔中心幼儿园、仙夹中心幼儿园、下洋中心小学、苏坑中心小学、湖洋中心小学成立5家学校妇联,巡察反馈以来,已创建妇女微家22个,“三新”妇联组织8个,学校妇联5个,执委工作室8个。

  (3)针对推动落实“两纲”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两纲”数据监测统计工作。2023年11月初组织开展2020—2022年永春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数据采集的成员单位在做好2020—2022年数据收集的同时,对所填报的“两纲”量化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要求针对薄弱指标深入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县妇儿工委办。二是召开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县妇女儿童工作重点任务,凝心聚力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县妇儿工委主任、县政府副县长董婧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46个成员单位履行部门主管责任,认真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统筹做好分解、细化和落实,加强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切实解决“两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164项定量指标如期顺利完成。三是强化部门责任。民政局、卫健局、教育局等单位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强化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两纲工作的重视,在村级班子配备时注重女性比例,确保“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居委会成员女性比例”等指标能符合要求。

  2.关于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未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城乡妇女巾帼建功。2023年9月19日,联合政法委、司法局共同下发《关于开展“平安家庭示范户”选树活动的通知》,评选县级“平安家庭示范户”30户,推荐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户”10户,市级“最美调解员”5名;2023年11月9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县级巾帼文明岗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共创评县级巾帼文明岗29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个;按照省市妇联要求,联合农业局共同下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文件,评选出县级美丽庭院350户,市级美丽庭院328户,省级美丽庭院169户;通过开展平家家庭授牌活动、拍摄最美家庭全家福、举办女企业家“思享汇”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谋划成立永春县女企业家协会。2023年12月15日,召集部分女企业家发起人召开永春女企业家协会筹备会,对协会章程、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会费标准等事宜进行交流沟通,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记,已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完成注资三万元,现已摸底会员160余人,将在5月份左右召开永春县女企业家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三是持续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重点向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职工、“三新”组织妇女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工作巾帼志愿者倾斜;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联系,及时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女性个人(集体)先进事迹,确保正面宣传、正向引导。

  (2)针对维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拓宽普法维权宣传形式。巡察整改以来,县妇联及时制作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宣传材料和展板,联合妇女援助中心成员单位深入桃城、东关、蓬壶等乡镇,面向妇女群众、妇女微家微家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场,邀请法院法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八大亮点、家庭暴力内涵以及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帮助妇联干部熟悉反家暴、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她们解决村级妇女儿童维权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儿童之家”管理力度。9月18日妇联班子成员到桃城镇桃东社区、呈祥乡西村村等地走访调研,察看社区、村妇女儿童工作阵地,了解当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儿童之家的深入实施。三是加强值班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儿童之家运行工作,及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常态化对永春群团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开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提高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儿童之家的管理及使用。

  (3)针对推进女性创业就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培训重实效。自巡察以来,共举办育婴员、保育员、防火安全操作员、汽车维修工、电工等培训12场,培训妇女440名;联合人社局共同举办为期6天的2023年永春县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抖音直播、短视频制作、电商创业,共培训妇女50余名;联合人社局等单位,开展现场招聘会6场,为妇女群众提供各类就业岗位信息,方便群众就业。二是走访调研促提升。2023年11月24日,县妇联到好帮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实地走访,要求好帮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参训对象的审核力度,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妇女群众参加培训,掌握从业技能。三是用好补助重服务。2023年12月12日,走访2022年度省级巾帼示范基地呈祥有机公社,要求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使用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下半年以来,面向基地员工、周边妇女群众,就近就地就便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5次,为当地妇女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及就业岗位35个,带动她们增收致富。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微信公众号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更新版块内容。及时对内容时效性强的栏目做好后续更新维护,注重发动基层妇联组织关注转发宣传,提高信息动态关注度,增强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妇女工作的了解,形成以县妇联“桃源姐妹”微信公众号为主体、22个乡镇妇联微信群矩阵为依托的网上妇联模式,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二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严格落实公众号信息审核把关机制,守好用足网络阵地,同时,进一步规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儿童之家等“妇”字号阵地管理,对永春群团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外墙老旧广告及时更新替换。三是积极发布活动信息。自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公众号“桃源姐妹”先后发布了关于巾帼志愿活动、普法宣传、家庭文明、亲子活动等60余篇报道,帮助各级妇联干部增强对妇联组织、妇联工作的了解,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影响力。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融入日常,抓在日常。二是常态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为载体,对开展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自巡察以来,已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 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研学系列活动、“欢乐庆中秋?亲子乐团圆”游园会等活动6场次,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三是开展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把爱带回家”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温暖祥和的假期,2024年活动启动以来已开展2场,活动通过送春联、写“福”字、讲传统民俗故事等形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4.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2024年1月23日,县妇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总结分析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4年工作重点。在中秋国庆、两节等特殊时间节点,由主席对副主席、副主席对股室负责人常规性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确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立即整改。对挂账时间长的4笔应收款、应付款,追溯以前年度账簿、凭证等会计档案,查清业务内容及实质,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逐一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1)针对信访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制定《永春县妇联信访工作制度》,巡察以来接待来访妇女4人次,积极对接待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指定镇村妇联主席为信访件的挂钩联系人,负责开展核实调解工作,若涉及法律专业问题,帮助联系咨询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落实后期跟踪回访,实现闭环管理。二是成立专业调委会。2023年12月,成立永春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三名专职调解员,为全县妇女群众提供更详实的调解服务。

  (2)针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走访调研。2023年下半年,走访呈祥、蓬壶、吾峰、东平、桃城、仙夹、东关、石鼓、五里街等乡镇,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基层妇女就业创业、家庭暴力、综治平安等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情况。二是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质量的素材和调研文章,选送《激发家庭动力 用心守望成长——助力厌学男孩回归校园生活》案例获评市级“泉家福 刺桐花”家庭教育十佳案例。撰写的文章《守护“她”权益 共筑平安家》于2023年11月6日在中国网刊发。今后将继续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撰写相关调研文章,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

  2.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布置、认真检查、抓好落实,做到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纳入全体干部学习会、支部大会、主席办公会等学习安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202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组织观看《远离家庭腐败》警示教育片,举办“最是清风传家远”——清廉家风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邀请永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尤秋文以《弘扬清廉家风 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群团五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最美家庭代表等40多人聆听了讲座。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梳理并于2023年12月12日向县委报送《永春县妇联关于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报告中重点分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化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春节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并研究我单位贯彻意见。二是扩大廉政谈话覆盖面。于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前夕,重点围绕“两癌”贫困母亲、春蕾助学、儿童之家、妇女援助中心等各类补助经费的拨付,开展专题节前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化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成效。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列出的问题,梳理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及时整改到位。2023年12月18日,召开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永春群团邻里中心广告制作承接方、合同金额及第一笔费用拨付事项。2023年10月,在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永春县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尾款时,对照合同项目指标及服务协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单作为报账附件,同时对2022年10月支付的妇女儿童家庭服务费用尾款补充完善验收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涉及重要项目安排,如办公场所建设、修缮及租赁等工作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范围、程序及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列出的未拨付资金,梳理涉及资金的情况,及时申请拨付。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管理,根据省市下拨资金文件,及时将创建经费拨付到相关项目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共同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资〔2023〕5号)《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资〔2023〕6号),重点强调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二是立即整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权责。

  (4)针对工程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验收等相关手续,2023年11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永春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修缮工程验收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永春县国库支付中心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支出审核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报销手续,提高单位人员遵守财经纪律意识,确保单位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共永春县纪委 永春县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重点强调《永春县妇女联合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23日分别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由分管提出,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经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形式,详细记录研究内容,确保会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规定环节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各项活动,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重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题教育自查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整改、主题教育从严从实。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妇联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重点查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党性修养提高、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主动结合具体负责工作实际提出批评意见。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准则,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二是联系实际查摆问题。2024年1月12日召开妇联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党性修养提高、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三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严格在比例范围内推荐评选“优秀”党员。2023年度评定优秀党员2名,“优秀”比例未超过党员总数的1/3。  

  3.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党课教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2023年11月24日上午,县妇联党组织负责人围绕“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谱写永春妇联工作新篇章”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二是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质量的党课讲稿。2023年11月24日下午县妇联乡村振兴导师深入夹际村“党建+”邻里中心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践行‘四下基层’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2)针对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党性教育。结合当前第二批主题教育,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主动对接群众需求,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建设,自觉做到进网格、亮身份、送服务、促和谐。二是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行挂钩联系小区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回家日”制度。2023年10月31日,与桃城镇临江经典兼合式党支部联合开展永春县“垃圾分类 家家时尚”专项行动暨“党员回家 助力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同时,联合红玫瑰巾帼志愿服务队,通过创办桃溪社区临江经典小区“红玫瑰早教公寓”公益工作室,每周六、日免费开展1-1.5岁、1.5-2岁、2-2.5岁、2.5-3岁宝宝公益早教和4-6岁幼儿卡尔思维游戏共6个公益课程班。三是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把“四下基层”作为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把“四下基层”作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的有力抓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未凸显的问题。凝聚、团结、引导广大女企业家服务永春经济发展力度不够大,2019年谋划成立永春县女企业家协会工作至今仍在筹备中。

  未完成整改原因:永春县女企业家协会成立需要招募会员、草拟协会章程、民政登记、开立临时账户、召开会员大会等相关程序,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

  下一步整改措施:开立临时账户并验资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县妇联将开展走访县内女企业家,调动大家的参会积极性,积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确保永春县女企业家协会顺利成立。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1日。

  下一步,县妇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新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和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宣传优势,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引导各级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女企业家走访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把党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在深扎根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发挥“制度管、管制度”的作用,自觉把整改落实同完成妇联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838;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FL882838@126.COM。

永春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