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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询价函
2021-05-08 09:50 阅读人数:1

  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拟对五里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以便单位决策和确定招标前项目预算价和最高控制价,以合理价格进行招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函。 

  一、项目名称:五里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询价内容及要求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及报价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询价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五、询价文件提供时间:从2021510日至2021514法定上班时间),请联系采购人现场免费获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51417:30(北京时间)前 。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98号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198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23882285

 

  

  第二部分  询价内容及报价表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 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 202037)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引发全域土地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02421)的要求,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要求进行编制永春县五里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内容及要求:永春县五里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要求,成果包括实施方案文本、表格、图件及数据库,提交的成果需通过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评审论证,需通过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核准,需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子项目的工作内容 

  2.1 旧村复垦项目 

  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的补充意见》(闽政办〔2011197)的要求,因地制宜,综合考虑项目高程、工程量、施工要求等实际情况,优化项目总平面布局,科学合理布设田块,并设计必要的基础设施,提高复垦耕地的质量。本试点项目旧村复垦面积约140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进行项目前期测量,并编制实施方案,需通过县级资源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项目实施后进行竣工测量、复垦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指标结算等工作。 

  2.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和《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要求,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试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约2950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进行前期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需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项目实施后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 

  2.3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项目 

  依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设计规范》(DB35/T1762-2018),结合试点项目实施的农用地综合整理、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就近、便利、同步、经济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通过综合分析整治区域周边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剥离的耕作层就近用于项目区新增耕地,提升项目区耕地总体质量。初步估算本项目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面积约400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进行项目前期测量,编制耕作层剥离及存储方案,并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2.4土地开发项目 

  依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31号)和《永春县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永政办〔2019〕56号),对历史形成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经多方评估论证核实后实施土地开发,进行农田设施建设,改善土壤质量,增加耕地数量。本试点项目土地开发面积约1365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进行项目前期测量,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可行性评估报告需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评审论证,可行性评估报告通过评审论证后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方案,规划设计与预算方案需通过县级资源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项目实施后开展竣工测量、开发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工作。 

  2.5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针对耕地质量等别低的中低产田,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改善土壤质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对坡度小于15度、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旱地,优化耕作层和保水层,完善灌溉与排水措施,提质改造为水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园地通过土地开发、农田设施建设,改善土壤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别,增加产能。本试点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面积约171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进行项目前期测量,并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方案,规划设计与预算方案需通过县级资源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项目实施后开展竣工测量、实施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工作。 

  2.6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对矿山进行复绿;建设绿色矿山,促进矿山生产向绿色化、可持续发展;开展治理地质灾害、山体边坡绿化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本试点项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1座。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不含环评报告),并通过县级资源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 

  2.7高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 

  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高陡坡耕地停止耕种,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本试点项目退耕还林面积84亩。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地块进行项目前期测量,进行规划设计,并通过县级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评审论证。 

  2.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编制 

  对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统筹“三线”划定,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调整地块,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提交调整补划方案及拟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给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通过省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踏勘论证,调整补划方案与全域实施方案一起报部审批。 

  3.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整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数据,并以此为数据支撑结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要求,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围绕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及后期管护实现项目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并通过平台门户实现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的目标。建设内容包括门户首页建设、项目可视化展示、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监管、移动端应用系统建设等。 

  (1)门户首页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共享要求,将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通知等通过门户首页向群众公布,同时提供公众互动通道,促进引导公众参与、配合做好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2)项目可视化展示 

  结合具体业务需求,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空间位置以及业务属性等相关信息进行综合集成与展示,包含基本的地理信息操作、查询浏览、综合展示等功能。 

  (3)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管理是针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果进行管理,包括项目成果的录入、查询、浏览、展示等功能,系统中所涉及的管理内容需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中提出的成果提交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① 附表 

  ② 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基本情况表、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试点区域内试点实施前各类项目情况表、试点区域新增耕地情况表、试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试点区域建设用地整理情况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安排表、其他相关表格。 

  ③ 附图包括现状图、规划图以及其他相关图件。 

  ④ 数据库包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数据库。 

  ⑤ 其他包括调整方案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监管 

 通过按月上报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方式,实现对各类项目进度情况的实时监管。实时对各子项目的规模、实施进度、新增耕地面积、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汇总统计。 

 (5)移动端应用系统 

 集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数据,建设移动端应用系统,实现数据的浏览、查询、分析、定位、外业核实,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移动化、可视化、便捷化管理,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国土管理效率与水平。 

 成果要求:系统需要达到稳定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开放性、易操作性等技术要求。信息化成果提交内容包括:1、系统部署安装包。2、系统配套文档,含系统设计书、工作技术总结报告、系统操作手册等。 

  

 二、报价内容及报价表 

 1.报价表格式自拟(须还有分项报价和总价) 

 2.报价要求 

 1、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交通、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税费以及本项目招标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2该项目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标明。 

 3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4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5、各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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