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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接受国家验收
来源: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2020-10-26 09:48 阅读人数:1

 

 

  本网讯(记者 郑树德 颜泽昆 林伟伦(实习)林芳婷)10月24日-25日,国家林草局验收组组织专家对我县试点建设的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湿地验收。省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及县领导吕建成、张金发、余庆新参加活动。 

  验收组一行沿溪先后实地察看桃溪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区建设、湿地公园内小水电站退出、石鼓镇卿园村石鼓湿地、五里街镇埔头村全面治水霞陵溪示范段、桃溪流域济川示范段、社区共建共管示范点--东关镇美升村、东关桥及东关湿地修复一期、二期等项目,并前往桃城镇花石社区湿地公园宣教科研用房,察看科普宣教馆建设项目,观看布馆设计方案汇报片,详细了解我县在宣教科普、标志标识、生态保护、科学规范管理等湿地公园建设情况。当天,验收组还前往县林业局检查内业材料。 

  2015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我县开展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福建第三大河--晋江的上游,公园总面积332.1公顷,湿地面积238.7公顷,湿地率71.8%。我县将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重要抓手。经过五年的试点建设,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已初见成效。以桃溪湿地公园为中心的生态圈、经济圈、文化圈、生活圈正在形成,开创了湿地公园保护和利用双赢的“永春模式”。 

  座谈会上,验收组专家对我县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在建设过程中,永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员、机构有保障,湿地公园保护措施科学合理,保护与管理工作较齐全,生态保护服务民众意识强,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验收组还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永春要坚定不移地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要明确湿地公园边界和权属问题,把工作做实做细,树立依法依规和防范风险意识;要加强功能分区管理工作;改善科研监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湿地公园建设;完善宣教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时编制新《总规》,充分融入永春工作方法及成效;发挥生态服务功能,将生态保护修复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 

  会上,县长吕建成表示,我县将认真汲取验收组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中,要强化有效管护,持续开展受损湿地修复,重点做好栖息地修复,建立健全湿地公园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督导检查,提升管理水平。要强化科研科普,继续加强与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科研合作,不断提升科研监测水平,加快科普宣教馆布馆,开设研学课堂。要强化统筹谋划,坚持生态理念,着力恢复原有的自然生态廊道,提升湿地系统功能,充分利用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策划生成更多生态旅游项目,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把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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