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应急救助)的通知》(泉财农〔2020〕149号)文件精神,市里下达我县2020年度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应急救助)100万元,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工作的应急救助,优先用于《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工作的通知》(泉扶组〔2020〕1号)和《永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永扶办〔2020〕1号)要求因疫情影响而实施的生活救助支出,如一般群众“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等突发情况可能致贫的应急救助。
现按照各乡镇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疫情影响经济损失情况和六户贫困户住房改造提升需求,将资金切块安排给有关乡镇(详见附件),有关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资金。现给予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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