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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参评2022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2-06-10 16:14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2〕28号)文件要求,2022年6月6日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讨论通过,推荐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家庭农场参加市级示范社(场)评选;各推荐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评市级“十佳”单位评选,现予公示。

  1、推荐参加市级示范社评选(10家):永春南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泉州永春鑫利果蔬专业合作社、永春照美果蔬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农匠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美绿园艺专业合作社、永春报木春果蔬专业合作社、泉州永春永展柑桔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县古山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春县利安芦柑专业合作社、泉州永春县华梁蜜柚专业合作社。

  2、推荐参加市级示范场评选(6家):永春县横口福鼎红鼎家庭农场、永春妃凡卓越家庭农场、永春县宏裕家庭农场、永春县锦斗镇山水人家家庭农场、永春益超家庭农场、永春县蜂生水绮家庭农场。

  3、推荐参加市级“十佳”示范社评选(2家):福建省永春县桃源花卉专业合作社、永春绿芳茶叶专业合作社。

  4、推荐参加市级“十佳”示范场评选(2家):永永春县瑞莹家庭农场、永春县横口乡月华家庭农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68089027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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