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3〕130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变更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3〕18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2〕27号)等精神,2023年10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对仙夹镇龙水村等单位承担的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附件:2022年度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汇总表(第一批)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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