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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第二批)的公示
2024-02-18 17:08 阅读人数:1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1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的批复》(永政文〔2022〕20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3〕129号)等精神,2024年2月5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对永春县鼎和莲芦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承担的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18日至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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