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1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的批复》(永政文〔2022〕20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永农发〔2023〕129号)等文件精神,部分业主承担的建设项目,因主客观因素发生变更,经项目承担单位行文申请,现将变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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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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