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永委发〔2017〕20号)文件规定,经永春县确定,拟认定蔡美贞等2位同志为永春县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 (县人社局办公室)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
2019年永春县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名单(二)如下:
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蔡美贞 上官京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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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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