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21〕84号)和《特色现代农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我局组织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经研究,现将2021年农垦国有农场产业转型发展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 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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