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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郑培灿等2位同志机械、土建等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1-11-29 16:23 阅读人数:1

永职改办〔2021〕6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申报确认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郑培灿等 2位同志机械、土建等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告”收悉,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郑培灿等 2位同志机械、土建等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9日。具体名单如下:

  助理工程师(2人)

  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郑培灿

  永春县介福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曾德灿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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