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1 |
福建省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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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晨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永春校区教师培训楼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和围墙)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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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匠心智成建设有限公司 |
永春县桃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I标段)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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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尚璟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永春县桃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III标段) |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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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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