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民老〔2023〕13号
各有关乡镇民政办:
为了帮助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解决困难,安度晚年,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306号)精神,对特困“五老”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80岁以上“五老”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00元。现将今年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市、县补助经费0.9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及时发给每位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做到专款专用。
本款项列入2082502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3年特困和高龄“五老”人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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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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