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2024-05-15 17:19 阅读人数:1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四届永春县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从2024年5月上旬开始,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根据需要延伸了解全县22个乡镇及其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开展工作。 

  县委巡察 

    长:黄秋碧 

  副组长:陈友生、徐文倾 

  专项巡察单位:发展和改革 

  专门值班电话:15305008029(工作日8:00-20:00) 

  专用(信访)信箱:县政府大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左侧、县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右侧 

  通信地址:福建省永春县A019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 

  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干部群众扫描二维码反映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