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公综〔2016〕326号)的通知,现拟对(2024年4-5月)被捡拾抚养人共37人的落户信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个月),如有其生父母和监护人信息,或有违法举报,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永春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