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235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6号)、《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林计财〔2023〕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拨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第五批)共692.3156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附件:1、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人工造林县级自查验收一览表(第五批)
2、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退化林修复县级自查验收一览表(第五批)
3、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县级自查验收补助资金汇总表(第五批)
4、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县级自查验收补助资金绩效表(第五批)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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