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300-2018-00081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8〕7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08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1 10:16

    永政办〔2018〕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8〕39号)的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并结合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赶超目标,奋力谱写永春绿色崛起。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统筹大局,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二、评估重点

        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总量赶超有机统一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内容主要侧重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纲要》4个方面主要目标、32个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端正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的统一贯彻落实情况。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

        (四)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特别是特殊贫困人口脱贫,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坚进展情况。

        (五)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规划实施中的空间战略布局、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绿色健康消费时尚、提升发展综合承载能力、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探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六)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列入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专栏中各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县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七)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新要求,结合未来发展条件和环境,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提出相关建议。

        三、分工安排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邀请相关机构参与协助,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二)县直有关部门围绕县“十三五”《纲要》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目标任务和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县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形成本领域的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三)县直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对各自负责编制的“十三五”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预测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四)县发改局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起草《永春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上报县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县发改局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任务。

        (二)科学进行评估。一要紧扣《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科学评估规划实施进展,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举措。二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逐项对照规划进度要求,从中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措施,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要坚持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三)认真撰写报告。评估报告包括:①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②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创新;③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④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

        五、时间要求

        (一)2018年6月15日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形成中期评估和专题评估报告初稿(可暂按2017年12月31日采用数据),报送县发改局。

        (二)2018年7月2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形成《纲要》相关领域自评估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正式报告,报送县发改局(采用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的数据)。

        (三)2018年8月底前,县发改局完成《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报告,提送县政府。

        附件: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xls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