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永政〔2020〕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7
永政〔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委组干〔2019〕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颜永强同志挂职任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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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委组干〔2019〕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颜永强同志挂职任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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