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59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伦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29 11:48

    永政〔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伦同志兼任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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