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71
    • 备注/文号:永政〔2022〕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宏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0-09 11:43

    永政〔202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22年9月28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现通知如下:

      陈宏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局长;

      颜群瑛同志任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王洪杰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庆丹同志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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