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80
- 备注/文号:永政〔2022〕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永政〔202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颜华南等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颜华南同志任永春县水利局副局长;
涂芳丽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志凌同志任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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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202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颜华南等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颜华南同志任永春县水利局副局长;
涂芳丽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志凌同志任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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