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80
    • 备注/文号:永政〔2022〕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颜华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1-17 15:02

    永政〔202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颜华南等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颜华南同志任永春县水利局副局长;

      涂芳丽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志凌同志任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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