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90
    • 备注/文号:永政〔2022〕4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31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文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1-02 11:58

    永政〔202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文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

      颜小叶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叶武钦同志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