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3-00034
- 备注/文号:永政〔2023〕1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5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林晓红同志挂职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4-10 17:02
永政〔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林晓红同志挂职任永春县财政局副局长,时间1年,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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