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3-00036
    • 备注/文号:永政〔2023〕1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郑胜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4-24 17:26

    永政〔202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郑胜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王德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白清源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颜佳坤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张金田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

      陈永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免去潘朝东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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