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3-00073
    • 备注/文号:永政〔2023〕3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4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桂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9-04 17: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桂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邱荣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文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职务;

      王世权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邱炜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汤泽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永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诈骗犯罪侦查队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颜伟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

      陈文金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视频警察中队中队长(副科长级);

      苏荣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许春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郑文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伟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永南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所长职务;

      许成勇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大船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县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志春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办公室)教导员;

      陈伟雄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荣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清盘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刘杰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建遵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审计室主任、副督察长,免去其永春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苏志明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蒋永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叶武钦同志任永春县看守所所长;

      颜耀章同志任永春县拘留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志强同志任永春县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碧卿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文举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碧卿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亚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碧卿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颜志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康建湖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涂国晖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康金得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郑国灿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发展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教导员;

      辜志培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所长;

      刘宏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教导员;

      吴伟军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叶俊华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教导员;

      杨国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赵阳山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教导员;

      郑沧海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郑志峰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火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教导员;

      刘华彬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一队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陈再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教导员;

      张民发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郑少锋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教导员;

      徐荣锡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夏新炯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

      周春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定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所长职务;

      许连榕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郑元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少毅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郭义凡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郭南峰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潘才坤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教导员;

      郑颖昱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所长职务;

      尤志权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综合管理队队长职务;

      刘小亮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王淙晓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职务;

      林成武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张家明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教导员;

      潘智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职务;

      林富元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审计室主任、副督察长职务;

      刘华堂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张春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所长职务;

      洪永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增金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万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教导员;

      郑小平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教导员职务;

      颜明政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教导员;

      刘巧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梁世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教导员;

      李宏德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所长职务;

      余密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教导员;

      陈自立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谢永生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龙池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成河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苏昌沛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王天德同志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永全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石云峰同志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邱忠义同志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郑永松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锦聪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亿仟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金海同志永春县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永全同志永春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建华同志永春县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李文标同志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南国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智永同志永春县公安局碧卿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李国斌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永生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德福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林昭翔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免去王可忠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颜志民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免去林贤钦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志群同志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免去颜少青同志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瑞阳同志永春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因机构调整,以下单位县委提名的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原永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原永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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