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4-00029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4〕1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县政府个别领导参加培训,培训期间,暂时将分管工作调整给其他县政府领导代管,安排如下:
一、钱永新副县长:新增代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二、周伯祥副县长:新增代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地震办。
三、王卫阳副县长:新增代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商、重点项目),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国库支付中心(县会计核算中心),城建集团,农文旅集团,县统计局、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四、董婧科技副县长:新增代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效能办,县审计局。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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