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4-00049
    • 备注/文号:永政〔2024〕3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6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林琰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07-02 16: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林琰梅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陈建彬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洪川同志兼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少飞同志任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沈奕勇同志任永春县民政局副局长;

      康顺世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横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桔雯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桂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淑慎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达埔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湖洋司法所所长职务;

      潘维智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吾峰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仙夹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桂芳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岵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经勤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五里街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所长职务;

      郑婉萍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仙夹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司法局外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郑智洁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湖洋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志宇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外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宝同志任永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龙涛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建来同志任永春县审计局副局长;

      孙琼梅同志任永春县蓬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湖洋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德温同志任永春县湖洋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铭彬同志任永春行政学校副校长;

      张周城同志任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陈永盛同志任永春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梁宇锋同志任永春县地震办公室主任;

      邹鹏翔同志任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主任、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梅芳同志任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剑侠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德滨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淙晓同志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林金灿同志永春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伟忠同志永春县司法局横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建华同志永春县司法局锦斗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徐锦明同志永春县司法局达埔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伟志同志永春县司法局吾峰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炳勇同志永春县司法局五里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康炳耀同志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星彬同志永春县蓬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潘崇岫同志永春县东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文联同志永春县地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永坚同志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主任、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劲松同志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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