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5:02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751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会同县司法局梳理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入库审核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先进单位,对我县政府网站“永春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进行优化提升。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我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政策”栏目,规范发布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按季度通报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自觉接受公众评议。2023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18

      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也有一些不足。政策文件的出台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办将不断完善政策文件出台流程,针对影响我县政务公开高质量推动的政策解读相关问题,采取各种有效举措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县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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